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职能是: (一)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往来公文。承担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和相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请示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安排、记录、纪要整理和会议决定的交办催办落实及督促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活动安排。 (六)负责国家、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七)负责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共数据及电子政务内外网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县政府的对外联络工作,协助地方志素材收集,重大节假日值班值守等。 (九)负责协助县政府党组开展全县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