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滩坑水库(青田县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青田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工作规则》等规定,青田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滩坑水库(青田县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滩坑水库(青田县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青田县塔山大楼5楼防汛防旱指挥部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按照2023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滩坑水库(青田县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听证会的公告》,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1、听证代表10名:徐志旺(人大代表,龙湖村)、厉春委(党代表)、季玉毅(政协委员)、廖静河(千峡湖青田县保护与开发管理中心)、陈福来(水利局河道所)、叶青(北山镇政府)、叶硕硕(北山镇政府)、肖峻(千峡湖公司)、邱崇财(大岩下村)、季光明(青田县小水电协会)
2、听证陈述人1名:胡天瀚(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3、听证主持人1名:邹军胜(青田县水利局水库水电管理站站长)、
4、听证记录人2名:邱丽伟(青田县水利局水库水电管理站干部)、周慧(青田县水利局水库水电管理站干部)
5、听证列席单位:县府办、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港航局、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千峡湖管理处、北山镇、万阜乡、巨浦乡,国网浙江青田县供电有限公司(供电局)、千峡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滩坑电站)、石马水电站、金田二级水电站、发光水电站、龙谭水电站、丽湖等水电站。
四、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10位听证代表全部作了现场发言,对《滩坑水库(青田县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1、建议:滩坑库区内存在部分电站建设年份较早,建议进一步复核管理范围内电站情况。
五、对代表建议的采纳情况
1、采纳,对方案进行优化。
特此公示。
青田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0日
听证会公告: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2/9/art_1229428152_5064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