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水利局关于召开《滩坑水库(青田县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09 16:47:50    文章来源: 水利局 点击数:  作者: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大型电站和跨设区市大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管〔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滩坑水库(青田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召开《方案》编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下午14:30

地点:青田塔山大楼五防汛视频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共10人,其中3人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另外7人为自愿报名对象,在青田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关心我县水利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单位、个人、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参加人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9日至2月16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

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浙江省丽水市青田鹤城东路285青田县水利局水库水电管理站(915办公室,邮编323900,信封请署名“听证报名”。

电子邮件请报送至邮箱:979815358@qq.com。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青田县水利局将于2023年2月22日前根据报名的情况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人参加听证会。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听证参加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其他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8-6509066周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

 

 

 

青田县水利局

2023年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