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促进西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青田县促进西餐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做好华侨要素回流,为他们回乡创业创造良好条件”的嘱托,打造百亿规模的青田西餐产业,培育青田西餐、咖啡区域品牌,推动“青田西餐大师”“青田咖啡”店开全国,实现“吃西餐来青田,学西餐到青田,开西餐找青田”的发展目标,现提出青田县促进西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如下:
一、促进培训市场化运营
“青田西餐大师”线下人才实训基地经验收合格,且实训基地教学区面积达到30平方米、5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青田西餐大师”线上人才实训基地具备场地、操作设备、直播设备等条件,经验收合格,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线下实训基地每年开设4期及以上西餐产业类取证培训课程,且每期培训课程不少于15人参训的,每期培训最高给予1万元运营补助,每年运营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线上实训基地每年参训人数在200名、500名、1000名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运营补助。
在“青田西餐大师”人才实训基地注册的培训讲师赴县外开展培训活动的,每次给予1000元授课补助。
二、加强品牌门店补助
开设的“青田西餐大师”品牌店,经考核验收后,按照装修成本50%,给予最高30万元装修补助;开设的“青田咖啡”品牌店,经考核验收后,按照装修成本50%,给予最高10万元装修补助;对聘请米其林厨师、外籍主厨、外籍职业经理人的“青田西餐大师”“青田咖啡”品牌店,按应税年薪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开展门店星级评定
县内已开设的西餐厅、咖啡馆通过“青田西餐大师”“青田咖啡”认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获评“青田西餐大师”三、四、五星级的西餐厅,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获评“青田咖啡”三、四、五星级的咖啡馆,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一“青田西餐大师”“青田咖啡”门店以获评最高星级为准补足差额。
四、支持拓展县外市场
使用“青田西餐大师”“青田咖啡”品牌在县外创立门店,经验收合格后给予2万元门头补助。
五、鼓励发展移动餐饮
对在青田县县域内运营具有侨乡文化元素的西餐移动餐车、咖啡移动餐车,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给予每车5000元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
六、强化企业金融保障
西餐产业类企业通过“西餐贷”“绿谷技能共富贷”进行融资的,按照当年产生利息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扶助企业发展壮大
新引进的西餐产业类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已入驻“青田西餐大师产业园”进行改建或扩建的企业,按改、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新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八、附则
(一)以上各项奖励具体实施细则由县西餐产业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下发,由符合奖励条件的西餐产业相关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予以兑付。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国家政策调整,包括取消、限制或降低、减少补助等情形在内,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二)本《意见》中财政扶持补助政策适用于在我县范围内依法经营、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且当年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企业。对虚报、虚增、伪造指标、业绩来骗取政府补贴或奖励的企业和个人,取消奖励资格,追回补助资金;若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意见》自2025年7月26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2025年1月1日后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的企业或个人可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