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外地驻青项目部:
为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活动,结合青田实际,我局制定了《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7日
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
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丽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县标工地),考评范围为我县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全县先进水平。
县标工地的考评工作由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建设局)组织实施。
县标工地考评,主要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以及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规章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
县标工地考评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特殊状况可适时追加评审。考评时间和申报材料等以当年度考评文件通知为准。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申报县标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体育场馆: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影剧院及游泳馆:500座以上;
(3)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面积(以建筑施工许可证载明的面积为准,下同)2500㎡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5000㎡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7500㎡以上;
(4)建安工程量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125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5)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报规模: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群体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2500㎡以上的项目;
(6)单体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
(7)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筑安全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2、县标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已申报创县标工地计划,且被县建设局确定为“县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的工地;
(3)竣工时间符合当年度考评文件通知要求;
(4)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信息”;
(5)施工现场使用盘扣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使用省、市级数字化管理系统,实行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环境在线监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
(6)已规范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该工程总工程量2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1个工地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
3、申报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定为县标工地:
(1)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紧急信息报送范围的事件;
(2)主承建单位1年内在本县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或涉险事故(按评审周期计算);
(3)各方主体在施工过程中,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4)未实施民工实名制管理,或因有责拖欠民工工资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5)发生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有责投诉。
三、申报程序
凡计划申报县标工地的工程,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向县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管理。
创建计划资料包括:《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登记表》(附件3)、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创标报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办理证明、项目管理人员上岗证证件复印件。创建计划资料统一装订成册。
工程竣工后,申报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企业应填写《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建设局。
申报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1)《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3)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如只提供工程各方主体单位盖章并签字的竣工验收表的,还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证明;
(6)一篇介绍工地创建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7)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彩色照片要求: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各阶段和五小设施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十个分项分类,每个分项的不同部位不少于 3 张反映安全状况彩色效果照片各一份;照片扫描在 A4 纸上(缺项的要有说明);能反映工程竣工的外立面全貌,其中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和室内大厅及部分楼层照片各不少于1张;
(8)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检查记录表(附件2);
四、考评规则
县标工地考评规则:县标工地考评总分由综合分值(满分100分)和加分项组成,其中综合分值由日常现场考评分(90分)和资料考评分(10分)组成。
1、日常现场考评:
日常现场考评由基础、主体和装饰三个阶段考评组成,主体阶段、基础阶段、装饰阶段考评分值分别为60分、15分、15分。
主体阶段考评(60分):符合主体阶段评分的工程须为主体形象进度达到50%且在主体结顶完成之前的工程,由县建设局组织专家开展主体阶段考评,各申报县标工地应及时将主体形象进度达到50%的工程报送县建设局并注明计划结顶日期。
基础阶段考评(15分)和装饰阶段考评(15分):由县建设局组织专家开展对各工程基础阶段和装饰阶段进行考评。
2、资料考评:
由县建设局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资料考评工作。
3、加分项:
召开市级及以上安全现场会的工地,在综合分值上加2分;召开县级安全现场会的工地,在综合分值上加1分,按最高级别安全现场会为准,不重复加分;获得市级建筑红绿标杆工程的工地,在综合分值上加1分;获得省级红色工地的,在综合分值上加2分;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在综合分值上加0.5分。
当年度参评的县标工地按总分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县建设局根据排名情况拟定获奖工程名单,在县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式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县标工地。
五、监督与管理
青田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创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工作的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和评审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六、考评纪律
申报县标工地的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参评资格。
考评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
县标工地考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接受申报单位申诉,监督和申诉电话设在县建设局。
七、附则
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每年的具体申报和评审要求,另行发文布置。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其中第七条第(五)款“施工现场使用盘扣式模板支撑体系”不作为本办法施行前已申报县标工地的必要条件。
附件1
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组织填写。
2.企业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工程名称应写全称。
3.施工阶段评分结果由安全监督机构填写。
4.安全监督机构应对申报工程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各个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列出主要优、缺点。
申 报 单 位 情 况
表一
主承建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专业类别 | 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 | |||||||
项目经理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 | 专业类别 | 联系电话 | |||||||
企业一年内受过何种奖罚 | |||||||||
参建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专业类别 | 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一年内受过何种奖罚 | |||||||||
监理 | 单位名称 | (公章) | |||||||
资质等级 | 项目总监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业主 | 单位名称 | (公章)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 |||
施工许可证编号 | |||
工程地点 | |||
建筑面积(平方米)/规模 | 工程造价(万元) |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施工阶段评分 | |||
申 报 理 由 | |||
注:可另加附页
评审专家意见:
年 月 日 |
县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检查记录表
(第 次检查)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建筑面积(平方米)/规模 | 工程造价(万元) | |||||
开工时间 | 形象进度 | |||||
临时摘牌 | 第 次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综合加分 | 说明1.市、县级现场会情况(注明具体年份、等级)2.市级红绿标杆工地情况(注明具体年份)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4.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5.没有填无 | |||||
市场行为 | ||||||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 ||||||
安全生产状 况 | ||||||
文明施工状 况 | ||||||
综合评价意见 | ||||||
处理 意见 | 结果 反馈 | |||||
检 查 单位和 人 员 |
年 月 日 |
注:可另加页
附件3
创建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登记表
工程名称 | 文明标化 目标 | 工程质量 目标 | |||||
工程地点 |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次 | |||||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 项目总监 | 联系电话 | |||||
建设单位 | 基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施工企业 安全负责人 | 施工企业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项目经理 | 资质 及编号 | 联系电话 | |||||
工地安全员 | 岗位证书 及编号 | 联系电话 | |||||
工程开工日期 | 计划主体 结顶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是否列入文明标化管理 |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