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政策背景
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贯以来的要求,是省建设厅推进建筑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做法。2022年5月20日,省建设厅修订并颁布了《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2022年12月12日,丽水市建设局修订并颁布了《丽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为跟紧省、市建设部门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步伐,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实施办法”)。《考评实施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考评实施办法》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三)《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六)《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
(七)《丽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三、《考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考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评选范围和条件、申报程序、考评、监督与管理、考评纪律、附则等七个方面。
(一)总则。说明了文件印发的原因,明确了实施单位、考评依据、考评频次、推荐要求。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明确了申报工地规模7项、工地条件7项和不得推荐的条件5项。
(三)申报程序。明确了申报企业应在工程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天内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工程竣工后,申报企业填写《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以及申报材料共9项
(四)考评。明确了考评方式。县建设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资料考评工作,通过检查和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青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五)监督与管理。青田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考评工作的领导和服务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和评审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六)考评纪律。对申报企业、考评人员的考评纪律要求。
(七)附则。明确了文件解释单位和实施时间。
四、新旧政策差异
无。
五、文件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叶小勇
联系电话:0578-650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