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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228/2024-1327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8-14
文号: 青民〔2024〕13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10-2024-0003
有效性: 有效

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15 11:22:56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4月30日以前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决定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已经废止或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现将清理结果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4日起施行。


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附件1:青田县民政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青田县民政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3:青田县民政局已经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青田县民政局

2024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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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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