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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
号)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20〕37号),为做好我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20〕3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并形成了《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件。
三、起草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
2、《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20〕37号)。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公开了我局截止2024年4月30日以前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以下3个部分:一是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4件),二是决定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7件),三是已经废止或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0件)。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4日起执行。
六、其他
解读机关:青田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78-6824945
联系人:饶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