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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卫健局关于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公开选聘
工作人员的公告
索引号: 002652686/2024-128711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01-29 15:33:44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医共体各分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单位

选聘岗位

选聘人数

需求专业

最低学历要求

最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其它要求

备注

青田县人民医院

急诊医学科

2

临床医学

本科

执业医师

执业范围:全科医学


青田县人民医院

病区

2

护理、助产

大专

护师



青田县中医医院

临床

1

临床医学类

本科

执业医师



中医科

1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本科

执业中医师



检验科

1

医学检验技术

大专

检验师



青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妇幼保健

2

临床医学

大专

执业医师



青田县油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住院部

1

临床医学

大专

执业医师


事业报备员额

青田县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房

1

中药学

大专

药师



青田县三溪口街道卫生院

门诊室

1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大专

执业中医师



合计

12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县基层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2.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满3(不含规培时间),其中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岗位的需满5年(不含规培时间);

3.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2月5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1.近三年内受到组织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选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明确选聘岗位(专业)、计划数、条件、要求等内容。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1)、近期免冠电子照片1张、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三年考核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及佐证材料于2024年2月5日前报送县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选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办法

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形式,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测试结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需求岗位的1:3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考试结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2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先。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干部考察相关规定,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进入考察的对象均符合选聘要求的,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经考察确属不宜调动或不能胜任所需岗位工作的,根据需要可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三)调动办理

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未发现影响选聘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办理相关调动及出入编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县纪(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选聘工作监督电话:6821800

2.本次选聘经入围考察符合选聘要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一年内可作为原需求单位同类岗位的选聘人选,经局党委研究、拟选聘公示等程序,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相关政策及未尽事宜,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叶汉民,联系电话:6500792。

附件:《青田县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登记表》

 附件.docx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党委

                      20241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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