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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青田尚文口腔诊所的公示
索引号: 002652686/2024-128126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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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我局收到满尚文同志关于设置青田尚文口腔诊所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医疗机构:

类别:口腔诊所;

名称:青田尚文口腔诊所;

选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西路104-1、104-2、104-3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所有制形式:私人;

建设床位(牙椅):0(2)张;

投资总额:18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口腔科。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医疗机构申请登记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在该地点设置医疗机构有异议的,请在 2024年1月23日前以信函形式向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G04-06号综合受理窗口,青田县卫生健康局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邮编:323900,联系电话:0578-6095125、0578-6095103。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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