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
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同意青田康宁医院有限公司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并按以下事项设置:
医疗机构第二名称:青田康宁医院怡宁互联网医院;
开设互联网诊疗科目:精神科、中医科;
现将青田康宁医院怡宁互联网医院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方式以信函形式向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G04-06号综合受理窗口,青田县卫生健康局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邮编:323900,联系电话:0578-6095125、0578-6095103。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