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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380/2020-117160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季宅乡 成文日期: 2023-07-06 14:57:15
文号: 季政〔2020〕27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99E3-2020-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青田县季宅乡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6 14:57:15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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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7/6/art_1229737313_2482722.html

关于公布青田县季宅乡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5〕46 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实际,编制完成了《青田县季宅乡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划定了季宅村饮用水工程等 18 处日供水 200 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现将我乡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布,请各相关行政村落实好水源地保护工作。


附件:《青田县季宅乡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青田县季宅乡人民政府

2020 年 6 月 15 日


季政〔2020〕27号关于公布青田县季宅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pdf青田200吨以下水源地保护划分说明(季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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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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