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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开展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2023年6月,乡政府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清理适用期限届满,已过时效、已出台新政策以及与新形势新情况不相适应等文件。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2号)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青田县季宅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内容为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个文件。现行有效文件共3个。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发布日期是2023年6月,施行日期是2023年6月。
六、解读机关
由青田县季宅乡人民政府负责解读。
联系人:晚国;联系电话:0578-650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