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索引号: 002653726/2023-1223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船寮镇 成文日期: 2023-06-20 17:25:54
文号: 青船政〔2023〕2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0 17:25:54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7/7/art_1229737313_2482879.html

各行政村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船寮镇人民政府20234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班子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620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船寮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废止的船寮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继续有效船寮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公布青田县船寮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青船政〔2020〕79号

 

附件2予以废止的船寮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船寮镇2021年城乡低保、低边家庭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青船政〔2021〕32号

 

附件:
附件:
(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推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