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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3726/2023-122795 发布机构: 船寮镇 发布时间: 2023-07-07 09:52:43

文号:青船政〔2023〕29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6/20/art_1229737312_2480175.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开展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2023年6月,镇政府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清理适用期限届满,已过时效、已出台新政策以及与新形势新情况不相适应等文件。

三、文件依据

1.《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2号)

2.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司2022〕1号

四、主要内容

青田船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共分为两个部分。公布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关于公布青田县船寮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已经废止文件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为《船寮镇2021年城乡低保、低边家庭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发布日期是2023年6月20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6月20日

六、解读机关

由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

联系人:廖崇杰;联系电话:0578-67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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