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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开展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2023年6月,镇政府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清理适用期限届满,已过时效、已出台新政策以及与新形势新情况不相适应等文件。
三、文件依据
1.《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2号)
2.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司〔2022〕1号)
四、主要内容
《青田船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公布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关于公布青田县船寮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二是已经废止文件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船寮镇2021年城乡低保、低边家庭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办法的发布日期是2023年6月20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6月20日。
六、解读机关
由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
联系人:廖崇杰;联系电话:0578-679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