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经我局核准同意,青田追艺口腔诊所于2023年3月1日予以口腔诊所备案,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
名称:青田追艺口腔诊所;
选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东鹤小区3幢2-4号二楼;
主要负责人:金扬当;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诊疗科目:口腔科;
备案编号:PDY10080333112117D2202;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该诊所备案事项齐全,予以备案。
青田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