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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整补贴目录清单
根据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培训供给及需求,对青田县本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目录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补贴目录清单详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方式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包括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平台等)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或者通过自学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按补贴目录清单标准予以补贴。
三、明确资金管理要求
1.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补贴。在我省出台新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前,县本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仍延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以工代训政策除外),有结余的可延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以工代训政策除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已无结余的,按照《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9〕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进一步加强培训资金监管,使用专账资金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承担培训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并建立实名制培训补贴人员档案,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合规。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后续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青田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
青田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
培训 类别 | 培训项目 | 级别 | 工种(职业、项目) | 补贴标准 | |||
级别 | 补贴金额(元) | ||||||
职业资格培训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A |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金属材精整工、医疗器械装配工、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车工、铣工、焊工、电工、铸造工、锻造工、钳工、磨工、汽车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 | 初级工 | 1400 | ||
中级工 | 1800 | ||||||
高级工 | 2500 | ||||||
技师 | 3500 | ||||||
高级技师 | 4500 | ||||||
B |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冲压工、电切削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锅炉操作工、金属热处理工、制冷工、防水工、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手工木工、架子工、工艺品雕刻工(石雕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咖啡师、品酒师 | 初级工 | 1200 | ||||
中级工 | 1600 | ||||||
高级工 | 2000 | ||||||
技师 | 2800 | ||||||
高级技师 | 3600 | ||||||
C | 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美容师、美发师、保安员、茶艺师、评茶员、育婴员、保育员、有害生物防制员、安检员、安全评价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养老护理员 | 初级工 | 900 | ||||
中级工 | 1200 | ||||||
高级工 | 1500 | ||||||
技师 | 2100 | ||||||
高级技师 | 2800 | ||||||
D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除上述A、B、C三类外的工种 | 初级工 | 700 | ||||
中级工 | 1000 | ||||||
高级工 | 1500 | ||||||
技师 | 2100 | ||||||
高级技师 | 2800 | ||||||
专项职业技能类 | 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开展核发的证书 | 初级 | 800 | ||||
职业资格培训 |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住建部门负责认定) | 建筑电工、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 | 新证 | 500 | ||
复审 | 200 | ||||||
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认定) |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 新证 | 500 | ||||
复审 | 200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市场监督部门负责认定)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气瓶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作业、客运索道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安全附件维修作业、特种设备焊接操作 | 新证 | 500 | ||||
复审 | 200 | ||||||
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 | 以主管部门核发证书为依据 | 新证 | 500 | ||||
复审 | 200 | ||||||
项目制培训 | 以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为依据进行补贴 | 最高不超过1500元 | |||||
企业培训 | 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或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 300 | |||||
创业培训 | 创业意识培训(GYB) | 600 | |||||
地方性开发项目(创业认知) | 600 | ||||||
创办企业培训(SYB) | 1500 | ||||||
创业培训 | 地方性开发项目(创业准备) | 1500 | |||||
乡村振兴合作带头人创业培训 | 1500 | ||||||
创业模拟实训 | 1600元 (含第三方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相关费用) | ||||||
网络创业培训 | 1600元 (含第三方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相关费用) | ||||||
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 | 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 | ||||||
企业新型学徒制 | 职工学徒 | 培训期满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初级工 | 4000 | |||
中级工 | 4500 | ||||||
高级工 | 5000 | ||||||
技师 | 5500 | ||||||
高级技师 | 6000 | ||||||
学生学徒 | 培训期满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企业与实习学徒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 3000 | |||||
其他说明: 1.本清单适用范围为县本级,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品酒师和咖啡师补贴标准按照发文之日起实施。 2.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补贴。标准为社会人员初级、中、高级工215元,技师395元,高级技师515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80元,在校学生初级工90元,中、高级工100元。对具有本县特色的品酒师、咖啡师及石雕工职业工种,由第三方社评组织评价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适当收材料费用。 3.举办项目制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线下培训补贴参考标准为每人每课时30元(理论)、50元(实操操作),且每人每次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线上培训的补贴参考标准为实际培训成本的80%或每人每课时不低于6元,且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最高不超过600元。 4.县人力社保局与财政局将不定期对该清单进行调整增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