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 知》(青政办发〔2019〕39号),经班子研究,并报县“三农”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拨2021年稻鱼共生基地稻鱼米种植补助共245.5320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社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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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1年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奖(补)资金(稻鱼共生基地稻鱼米种植补助)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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