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华侨国际学校:
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和《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的规定,经教育成本监审和我县实际,现将学校收费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学费基准价标准为16500元/生.学期、住宿费基准价标准为700元/生.学期。学校可按不高于基准价2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收费首次上浮幅度不得高于基准价的10%。
二、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执行。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