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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适应新时代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
二、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 、《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等。
三、主要内容
一、学费基准价标准为16500元/生.学期、住宿费基准价标准为700元/生.学期。学校可按不高于基准价2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收费首次上浮幅度不得高于基准价的10%。
二、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执行。
解读机关:青田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
联系方式:1358717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