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索引号: 002652686/2022-11540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2-04-08 17:09:50
文号: 青卫〔2022〕3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67-2022-0003
有效性: 有效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08 17:09:50    文章来源: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数:    文字大小:【】【】【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2/4/8/art_1229737311_2400540.html

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8日

 

 

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当前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为贯彻落实“健康青田”战略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浙有善育”金名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覆盖城乡家庭养育健康指导模式,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改善3岁以下儿童健康和发展状况,提高人口素和儿童健康水平。2022年,全县范围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小组活动50场次以上。

二、服务对象

青田县户籍或常住本县的0-3岁儿童及养育人

三、工作内容

根据《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手册》开展不同年龄层次的家庭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包括自我介绍、健康宣教、育儿分享、亲子活动等环节。通过开展活动帮助养育人掌握科学养育的相关知识、方法和实操技能,创造一个适宜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养育环境,包括营养、卫生与健康、回应性照护、安全与保护、早期学习和探索等五个方面的服务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1-3月)。成立青田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做好项目实施配套设施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4-7)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考评指标要求,分解任务,组织实施,县卫健局项目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2 8月)。县卫健局项目办公室对各单位的组织领导、工作实施进展、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结合日常工作加强项目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的知晓率,提高儿童及养育人的参与度。

(二)加强培训。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的培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业务素质,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促进我县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项目领导小组要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经费,婴幼儿养育小组活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各相关单位要规范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和流程,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监管。

(五)强化信息统计。承担“0-3岁婴幼儿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的各医疗机构应定期收集、分析、汇总、上报相关数据。要求数据上报准确、及时,反映0-3岁婴幼儿养育照护促进项目工作动态。

 

  附件:1.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2.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3.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小组活动任务分解表

4.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小组活动记录表

5.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签到表

6.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统计表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48日印发

附件1

 

青田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

领导小组

 

 长:徐冠华(县卫健局)

副组长:周玲玲(县卫健局)

        叶巧玉(县妇计中心)

      员:夏伟晓(县妇计中心)

刘兰芹(县人民医院)

王美娟(县中医医院)

陈彦中(县第二人民院)

金雪洪(鹤城中心卫生院)

吴才荣(瓯南街道卫生院)

林观飞(油竹中心卫生院)

汤松平(山口中心卫生院)

胡祖津(东源中心卫生院)

陈志海(船寮中心卫生院)

季福德(北山中心卫生院)

吴升升(腊口中心卫生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计中心,夏伟晓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附件:
(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  
【推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