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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青田石门洞景区停车场及景交车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游览参观点票价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09〕254号)文件精神,经过成本调查、听证会等程序,按补偿成本兼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游客承受能力,促进景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石门洞景区景交车收费标准核定为单程10元/人·次,往返20元/人·次。
二、石门洞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定为小型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以上三小时(含三小时)以内按10元/车.次收取。超过三小时,24小时内小型车收费15元/车.次。大型车每次停车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三、各类收费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宣传工作。应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价格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批复收费标准自3月1日起执行。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1日
关于核定青田县石门洞景区景交车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