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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青田县石门洞景区景交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经成本监审、组织召开听证会
二、政策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省定价目录》
三、主要内容
一、石门洞景区景交车收费标准核定为单程10元/人·次,往返20元/人·次。
二、石门洞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定为小型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以上三小时(含三小时)以内按10元/车.次收取。超过三小时,24小时内小型车收费15元/车.次。大型车每次停车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三、各类收费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宣传工作。应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价格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批复收费标准自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