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收到叶善文同志关于设置青田嘉润佳医疗美容诊所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医疗机构:
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名称:青田嘉润佳医疗美容诊所;
选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涌金街2号上54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所有制形式:股份制;
建设床位(牙椅):0(0)张;
投资总额:300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根据原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医疗机构申请登记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月8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在该地点设置医疗机构有异议的,请在 2021年9月8日前以信函形式向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贸区15号(服务中心1号楼四楼),青田县卫生健康局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邮编:323900,联系电话:0578-6095125、0578-6095103。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