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部门、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9〕 372号)有关规定,按照《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烦企扰民”规 定清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青田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烦 企扰民”规定清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我镇组 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 件,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青田县北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北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山镇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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