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居、社区):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实际,编制完成了《青田县温溪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划定了新西村饮用水工程等13处日供水200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现将我镇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布,请各相关行政村落实好水源地保护工作。
附件: 《青田县温溪镇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青田县温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