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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 行动计划(2021-2023)通知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1-115222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6-29 11:22:04

文号:青政办发〔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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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9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建成城乡全覆盖、办园行为规范、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力争达到如下目标。

——拓展学前教育资源。全县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所(附表),计划投资2.1亿元,力争公办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到50%以上。

——提高优质普惠覆盖面。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8%以上,其中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3%以上。

——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100%,有职称比例达到60%以上。

(二)年度目标

2021年,新建幼儿园2所;全县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2%以上,其中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1%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到48%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6%以上,有职称比例达到50%以上。

2022年,新建改建幼儿园4所;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其中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2%以上;力争公办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到5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8%以上,有职称比例达到55%以上。

2023年,新建改建2所幼儿园;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8%以上;其中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3%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100%,有职称比例达到60%以上。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坚持公益普惠。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扶持建设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在公办幼儿园为示范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三)坚持内涵发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化发展,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提高办园水平。

(四)坚持均衡推进。大力引导和鼓励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园区延伸,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不断促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区域均衡、园际均衡。

三、主要措施

(一)增加资源供给,提升办园条件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流动以及“全面二孩”政策等带来的人口变化因素,全面、科学、合理优化幼儿园网点布局。重点优化“四街道两集镇”的学前教育布局,并以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不低于50%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同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举办幼儿园。

2.实施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加大幼儿园建设投入,努力实施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建一批幼儿园,推进乡镇及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园舍条件、保教水平和师资素质,提升我县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努力扩大优质园占比。

3.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成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按规定办成公办幼儿园。

(二)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保障方式

1.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到位,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继续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每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达到6%以上。

2.完善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在省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差异、办学质量和规模、财力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等级、不同规模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并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于部分人数少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不足100名幼儿的,按100人拨付。

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机制。依据《青田县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32号)文件精神,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机制,继续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综合奖补,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

4.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我县全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三)加强师资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1.规范幼儿教师队伍用工管理。制定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严格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并将幼儿教师持证率作为对民办幼儿园奖补的衡量标准之一,推动幼儿园逐步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从教人员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100%,其他人员都持证上岗。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逐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人员的配备标准。

2.提高幼儿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树立一批学前教育师德楷模和典型人物,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资质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制定幼儿师资培养规划,扩大培养规模,以需求为导向,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课程体系,深化幼儿教师分层分类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搭建幼儿教师梯队成长平台、素养提升平台和教师团队建设平台,提升教师教育理论素养,提高执教能力和科研能力。

3.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有理想、善执行、高素养”的学前教育管理者队伍。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骨干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幼儿教师骨干体系建设,确保县级及以上名优教师比例不低于10%,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爱心与活力的高素质幼儿教师队伍。搭建骨干教师成长平台,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拜师结对、进修培养、业务竞赛等途径推进骨干教师队伍梯度建设。

(四)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保教质量

1.健全管理网络。按照“名园牵头,区域管理”的总原则,继续完善“县幼教中心---联盟总园---乡镇幼儿园”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幼儿教育联盟、集团化办园等模式,围绕幼儿园“文化建设”“课程管理”和“队伍培养”,通过“示范辐射”“共研共享”等方式,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实行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利用幼儿教育集团和联盟开展区域教研和园本研训,推进幼儿园课程的实施和建设,解决教师实际困惑,促进教师成长。

2.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园本化,因地制宜丰富课程资源,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学习的基本活动,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生活化、游戏化、园本化。开展“安吉游戏”、云和木玩游戏实践园培育和推广工作。强化“互联网+教研”,建立覆盖城乡的教研指导网络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加强集团联盟间的辐射帮扶、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3.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加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落实和完善年检制度,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强化安全监管,健全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

4.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制定的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要求,逐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优化幼儿园质量监测评估办法,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相关责任。把我县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特别要在事业规划、土地征用、经费投入、职称评聘和劳动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大的支持。县政府成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督查,建立考核机制继续把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成效和服务群众满意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县委县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党政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普及学前教育基本知识,加大宣传贯彻《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力度,积极营造发展学前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县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附件:青田县学前教育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改(扩、新)建项目安排计划表

         附件:青田县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附表 2021.4(1).xlsx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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