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61号)文件精神,现将已整改完成编号X2ZJ202009190056的信访交办件第十四项整改验收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青田县整改协调小组致电反映。公示电话:0578-6036618
附件:青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完成整改验收公示清单(第三批)
青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完成整改验收公示清单(第三批).docx
青田县整改协调小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