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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11月1日以前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 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并形成了《青田县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件。
三、起草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 号)。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公开了我局截至2025年11月1日以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青田县审计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决定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已经废止或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4日起执行。
六、其他
解读机关:青田县审计局
联系电话:陈嘉鹏,0578-602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