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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动办〔2023〕2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警报试鸣的通知》(浙融办发〔2026〕18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报县政府批准,同意于5月12日在青田县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山口镇、船寮镇、北山镇、海口镇所在区域内试鸣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6年5月12日10:00-10:14。其中,10:00-10:03为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10:10-10:14为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三、试鸣形式
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山口镇、船寮镇、北山镇、海口镇所在区域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特此通告。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