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养护青田县的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青田农业农村局拟于2026年7月15日在青田县水域开展增殖放流,现公告如下:
1. 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
品种:鲢鱼、鳙鱼
规格:体长3厘米/尾以上。
数量:鲢鱼235万尾、鳙鱼235万尾。
2. 增殖放流区域:大溪、瓯江青田段。
3.临时限制捕捞措施:放流结束后15天之内在放流区域禁止除垂钓外的一切捕捞行为。
4.青田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将开展巡查,如发现在上述水域违规捕捞和炸、毒、电鱼的,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监督,拨打举报电话15356399497或110。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