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91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予以公示,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及时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6月16日-6月25日
联系电话:0578-6825683
附件1:浙财建【2023】1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91号).pdf
附件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30号).pdf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