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等12部门《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浙民养〔2024〕97号)文件精神,青田县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70周岁以上老人中餐、晚餐可补贴2元。
支持助餐服务机构在满足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在非就餐时间提供其他助老服务。鼓励节假日期间照常营业,保持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根据老年人年龄、失能等级等情况,采取打折、餐补、限价等让利方式,实行差异化优惠。不提倡多重让利,不提倡以免费或者超低价格形式提供服务。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优先满足“不能烧、不敢烧、不会烧”三类老年群体,即无法自主做饭的失能老年人、做饭存在较高风险的高龄老年人、不会做饭的独居老年人等困难老年人就餐刚性需求。重点提供午餐、晚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餐服务,鼓励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以开办村社老年食堂、建设老年中心食堂、依托食堂资源配送、鼓励餐饮企业服务和发展邻里助餐等助餐模式,拓展社会化服务,为村(社)老年助餐配送点提供助餐、配送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解决70周岁“三不”老年人吃饭问题。
此次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有助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下一步,青田县将持续优化助餐服务网络,不断探索更多惠民举措,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便捷、贴心的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