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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及低保低边家庭中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公告
索引号: 00265228/2025-137238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3-27 14:27:42

(一)保险对象

具有青田县户籍且年满70周岁及以上和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以上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县民政局统一支付给保险公司。

(二)本次保险期限

2024年7月31日0 时起至 2025年 08 月16 日 24时止。

(三)保险项目

1.意外伤害身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1万元。

2.意外伤害伤残。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2万元。
   3.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在门诊或住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次;给付比例90%,最高可赔付0.6万元。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住院30元/日,每次及累计不超过180日,最高可赔付0.54万元。

(四)承保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受理地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公司(青田县第二中学旁)。

(五)理赔资料

出险人户口本、身份证;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被保险人的银行账号复印件。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还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意外死亡证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时,受益人可持相关材料办理理赔。出险人是低保低边老年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从2025年4月1日起出险人不需提交《意外伤害保险申请表》。

(六)理赔咨询电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公司:0578-6078985

青田县民政局:0578-6022980

青田县养老服务热线:0578-96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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