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实施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实施。组织开展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建筑施工、房地产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落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5.拟订和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承担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安全以及危房改造。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0.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和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依法处理违反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的违法行为;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建设制度。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局属青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局属青田县住房保障中心预算。
局属单位青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青田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青田县村镇建设管理处(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青田县公用事业管理站(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青田县园林管理处(非独立核算)、局属单位青田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预算编制均并在局本级。
二、2025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7183.21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47183.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766.05万元,增长37.1%,主要是本年度新增项目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12400.00万。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00.39万元,占48.3%;政府性基金收入12329.00万元,占26.1%;上年结转结余12053.81万元,占25.6%。
(三)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47183.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444.59万元,增长39.8%,主要是本年度新增项目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12400.00万。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106.9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45万元、其他支出19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65.97万元,占6.7%;日常公用支出259.77万元,占0.6%;项目支出43757.46万元,占92.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183.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3846.72万元、政府性基金23336.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106.9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45万元、其他支出1900.00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46.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51.23万元,增长17.5%,主要是本年度新增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94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267.25万元,占1.1%;城乡社区支出22670.43万元,占95.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5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633.45万元,占2.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2.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1.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0.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7.0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07.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理(项)2657.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74.80万元,主要用于青田县住房保障中心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2400.0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东部中心片区地下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3310.88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319.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1.65万元,主要用于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135.5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251.00万元。主要用于向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6.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5.7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16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25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3336.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739.19万元,增长101.2%,主要是本年度土地出让收益安排资金、青田县城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国债)等项目预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1436.48万元,占91.9%;其他支出1900.00万元,占8.1%;。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61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收益安排资金、青田县购房交易契税补贴和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771.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维护。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3558.0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维护及松材线虫防治和环卫一线作业经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11007.48万元,主要用于青田县城地下综合管线建设工程。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90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建设工地的产业扶持。
(八)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8万元,增长下降29.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接待单位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财政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0万元,下降4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0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辆,且财政预算压减。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青田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98万元,下降0.6%,主要是人员调动。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业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1辆、环卫作业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3757.4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表11“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保险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指反映用于配租型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包括筹集、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向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出等。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