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青市监吊听〔2025〕2号
青田元袍商务信息咨询工作室等8家个人独资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明: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现拟对你单位作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青市监吊听〔2025〕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如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徐 芳 联系电话:0578-6822857
附件:听证告知书(个人独资企业)名单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听证告知书(个人独资企业)名单
序号 | 统一代码/注册号 | 企业名称 | 听证告知书文号 |
1 | 91331121MA2E451T2G | 青田元袍商务信息咨询工作室 | 青市监吊听〔2025〕2号-1 |
2 | 91331121755916615Q | 青田县福沃德阀门铸造厂 | 青市监吊听〔2025〕2号-2 |
3 | 91331121L35757460K | 青田县新石代石雕经营部 | 青市监吊听〔2025〕2号-3 |
4 | 91331121MA2A0F3G0A | 青田县宏福躺椅加工厂 | 青市监吊听〔2025〕2号-4 |
5 | 91331121325527601C | 青田县小群海运五金加工厂 | 青市监吊听〔2025〕2号-5 |
6 | 91331121MA2HKD8G2K | 青田林德麻电子商务经营部 | 青市监吊听〔2025〕2号-6 |
7 | 91331121L138123421 | 青田县奇石斋石雕经营部 | 青市监吊听〔2025〕2号-7 |
8 | 91331121732435616G | 青田县飞马网吧 | 青市监吊听〔2025〕2号-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