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审定2025年3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42人,发放金额1734104元,补发2025年2月份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2人,补发金额7568元,合计发放金额1741672元(见附件1),审定2025年3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232人,发放金额1358275元,补发2025年2月份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8人,新增补发金额5438元,1人单独补发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2月的护理补贴共计750元,合计发放金额1364463元,其中居家安养7088人,发放金额1283325元(见附件3),入住托养机构144人,汇入托养机构金额81138元(见附件5)。现将补贴资金下拨到有关残疾人账户和有关托养机构账户。
各乡镇(街道)及时通知有关残疾人和机构注意查收,用以进一步改善生活状况。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