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 >行政权力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首页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2-06 16:39:04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2024年,青田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法治农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与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业执法能力、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农业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机制。坚决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开展法治政府工作,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积极参加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接受法治政府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二是严格规范文件管理。依据《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强化局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积极与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的配合。2024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4件,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4份。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5月17日由局办公室牵头,县农业行政执法队、畜牧中心以及农经站等相关科室借助2024年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现场,以及“12·4”国家宪法日广场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把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活动,过程中“以案释法”,生动形象的向群众宣传解读与群众相关的法条,切实把法律精神内涵、基本理念和相关规则融入农业农村工作。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参与宣传干部二十余人次,宣传效果良好。

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浙江潘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积极配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至12月31日,共办理各种不同类型的新证事项申请共23285宗。其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23259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4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1件,农药经营许可(设立、延续、变更)6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申领、换领、补领、转移、抵押、注销、变更)10件、动物诊疗许可核发(设立、变更)2件,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1件,水产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件,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1件。 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办事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窗口审批服务无差错,群众反映无投诉。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还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法律适用不准确的情况。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内容和方式有待优化。

二是法治宣传创新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不够新颖,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资源整合不够到位,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法治人才短缺。法治人才尤其是乡村法治建设带头人紧缺,导致普法宣传覆盖不均衡。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并落实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做到班子成员每月集体学法,营造了领导带头学法,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工作上坚持依法的良好法制环境。

二是开展“每月学法日”活动。将每月10日定为执法人员研学法律、互学互进的固定日期,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本年度开展学法活动12次,做到了每月学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实践锻炼,提高其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公正、文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法治宣传渠道,提高宣传效果。

四是强化法治保障,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投入,保障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