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青田县水利局 |
机构简称 | 青田县水利局 |
机构负责人 | 陈仰武 |
机构地址 | 鹤城东路285号 |
联系方式 | 0578-6821013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00 |
机构职能 | 青田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发展规划、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低丘红壤的治理开发。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县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瓯江流域洪水调度建议方案。承担防御洪水、梅汛台汛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