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审定2025年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38人,发放金额1732728元,补发2025年1月份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6人,补发金额8944元,合计发放金额1741672元(见附件1),审定2025年2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227 人,发放金额 1358549元,补发2025年1月份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人,新增补发金额6400元,合计发放金额1364949元,其中居家安养7085人,发放金额1283050元(见附件3),入住托养机构142人,汇入托养机构金额81899元(见附件5)。现将补贴资金下拨到有关残疾人账户和有关托养机构账户。
各乡镇(街道)及时通知有关残疾人和机构注意查收,用以进一步改善生活状况。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