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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G330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建设项目)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1-03 09:24:41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青征预告〔2024〕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实施G330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海口镇海口村、高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海口镇海口村、高沙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14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田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海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有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作为征收补偿 安置的依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用地范围图(或用地红线图)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G330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pdf

G330国道青田道班房工程(拟用地范围图).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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