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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228/2017-1102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7-05-18
文号: 青民〔2017〕5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青田县民政局边界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21 20:40:51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青田县民政局边界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时妥善处置因行政区 域边界争议引发的纠纷事件,切实做好边界纠纷地区群众的 思想工作,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因边界纠纷引发 群体性械斗事件,促进边界地区群众和睦相处,社会和谐稳 定,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 号)、《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号)和 中央综治办等10部门《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综治办〔2007〕20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田县县级行政区域边界地区发生的边 界争议、边界矛盾纠纷处置工作。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 界纠纷调处,可参照执行。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坚持“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  制得住、处理得好”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 的宗旨原则,做到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各尽其责,巩固勘界成果,创建平安边界,维护保障边界  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发 展,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按照县民政局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行政区域边界 争议处理工作职能,成立县民政局应急处置边界纠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边界纠纷处置组和信息报道组。

(一)县民政局应急处置边界纠纷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孙碎华

常务副组长:吴春英

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的领导

成员:局各科室长、地名办相关人员、各乡镇(街道) 民政助理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央、省、市有关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纠纷处置工作指示精神; 调配人员力量,制定纠纷处置工作计划;统一指挥边界纠纷 处置工作,下达各阶段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督促处置边界纠 纷各项应急情况和信息的及时上报;指挥协调边界纠纷处置 组到边界纠纷发生现场开展处理工作;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及 时向县政府、上级民政部门汇报边界纠纷发展态势和处置工 作建议意见;按县政府要求及时与县综治办、公安、司法、 民宗、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相关职能部 门沟通信息情况,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 力合作,共同会商边界纠纷处置方案;及时与毗邻方民政局 沟通信息情况;指导、督促做好安抚、稳定工作。

(二)边界纠纷处置组及主要职责

边界纠纷处置组(以下简称处置组)由县民政局分管副 局长兼任组长,社会事务科科长为副组长,民政局各科室科 长(主任)为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指派,到边界纠纷发生地一线协助纠纷化解工作,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升级;提供已勘定的相关行政区域界线档案资料供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与毗 邻方民政局会商具体处置方案;在纠纷事态稳定后,会同有 关各方进一步做好纠纷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避免边界纠纷 的再次发生;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边界纠纷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

(三)信息报道组及主要职责

信息报道组由局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地名办和办公室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抽调其他 人 员 ) 。

主要职责:指导当地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边界矛盾纠纷情况的原因、区域、发展态势等信息的上报工作,全面 掌握边界矛盾纠纷发生的基本情况;负责边界矛盾纠纷信息 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向毗邻方民政部门通报相关信息等工作;制定值班计划,并负责局领导小组对边界矛盾 纠纷事件的记录;发布事件发展相关信息;建立整理专项边界矛盾纠纷调处台账资料档案等。

四、边界纠纷处置实施规程

(一)边界纠纷处置原则

1.县(市、区)之间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 致引发的边界争议,应当按照有利于群众团结,有利于统一 管理,有利于保护、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原则,由争议双 方人民政府从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当地双方群众的生产和生 活,实事求是,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①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稳定争议地区局势;②实地认定 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双方民政局能够认定一致的,由双方认 定;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当将各自的解决 方案并附边界线地形图,上报市民政局予以确认;③形成认 定记录;④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2.县(市、区)之间因边界资源权属管理不清引起的边 界纠纷,按照以下程序处理:①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协调 提请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有关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②县民政局提供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有关档案资料,并协 助认定争议纠纷地区的法定行政区域界线;③配合相关资源 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调处工作。

(二)边界纠纷的排查工作

1.与涉界县(市、区)民政局定期、不定期开展界线管  理的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及时通报、坚决打击擅自移动  界桩、毁坏界桩、破坏界线实地走向位置的行为;及时修复  损毁的界桩,组织好界线其他标志物及与界线有关的地貌变  化情况的修测工作,确保界线走向位置清晰和界桩完好无损。

2.深入乡镇(街道)、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及时排查边界纠纷,掌握影响界线附近地区稳定的变化 动态,及时化解矛盾、问题。

3.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互谅互让,友 好协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纠纷。

4.及时与毗邻方民政局互通信息,交流情况。

(三)边界纠纷发生时的处置工作

1.边界纠纷发生时,按照信息上报及时,问题发生原因 了解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及时的要求, 做好纠纷处置的各项工作。

2.对重大边界纠纷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由县政府协调县公安、司法、民宗、住建、交通、农业、林 业、水利、国土等有关单位协作处理,共同做好群众工作, 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

3.处置组人员应按领导小组指派及时赶赴事发地一线, 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化解矛盾、安抚 群众、稳定局面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4.处置组要正确区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和资源权 属纠纷问题,及时提供已勘定的相关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和 协议书附图档案资料供领导决策。

5.根据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做好 依法调解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街道)果断处置 突发事件。

6.主动联系毗邻方民政局,与毗邻方民政局会商具体解 决纠纷的处置方案。

7.处置组应定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边界纠纷调处工作处 置进展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8.信息报道组要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处 置信息,确保与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及毗邻方民政局的信息 情况交换正常运转。

五 、边界纠纷事件平息后的工作

(一)协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纠纷善后处理工作。

(二)信息报道组及时向市民政局、县政府汇报情况, 向毗邻方民政局通报相关情况。

(三)收集纠纷处置的相关档案资料,并整理归档。

(四)进一步调查研究边界纠纷发生的起因,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出消除纠纷根源的方案,提交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尽可能地避免边界纠 纷再次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边界地区的平安、和谐、 稳定。



青田县民政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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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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