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及县府办《关于印发青田县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6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鹤城、瓯南、油竹等三个街道开展政府购买“一键通”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际情况,本着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需求为目标,以保障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改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队伍、培育服务组织和规范服务管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二、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内容及运作方式
(一)服务对象
1、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人(以下简称一类补贴对象);
2、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人(简称二类补贴对象);
3、鹤城、瓯南、油竹等三个街道的 80周岁以上低保和低保边缘户老年人(简称三类补贴对象);
4、鹤城、瓯南、油竹等三个街道的8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年人(简称四类补贴对象)。
(二)服务内容
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手段,为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同时,还可以提供“一键通” 紧急呼叫服务,帮助社区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
(三)补助标准和运作方式
1、一类补贴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
2、二类补贴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
3、三类补贴对象,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4、四类补贴对象,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
已经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老人,不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对上述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三类和四类补贴对象以服务券形式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只限于所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同时,鹤城、瓯南、油竹等三个街道中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80周岁以上低保和低保边缘户老年人、8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年人,接受“一键通”服务的,可以免费配置“一键通”呼叫设备及享受 “一键通”呼叫系统的基本服务。
三、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发放方式、结算方式、管理监督
(一)申请程序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可由本人或委托其亲友,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青田县政府购买“一键通”和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二)审批程序
1、村(社区居委会)初审。村(社区居委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初审,对符合标准的,将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在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初审合格的签署初审意见,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对于不符合标准,应及时告知原因。
2、街道审核。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3、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收到街道审核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三)发放形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由街道民政办根据登记名册按季向县民政局申领居家养老服务券,并负责发放。街道民政办应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用台账,民政局按季将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到各街道。各街道每季末及时将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情况表(包括服务券领取名册、标准、补助总额)报县民政局。
(四)结算方式
补贴对象凭县民政局发放的服务券在居家养老服务协议单位中自行选择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补贴对象在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时,用居家养老服务券支付给服务机构,服务金额超出部分由补贴对象个人用现金支付。服务机构凭消费券、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本、结算表等按季到县民政局进行兑换结算。政府购买“一键通”呼叫系统的基本服务费,由县民政局根据规定按月支付给提供服务的机构。
(五)管理监督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的服务券必须当年使用,不得结转下年使用。民政局将对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贴资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贴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社会服务站);3、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各服务机构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上报由民政局,由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并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在民政网站给予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
(三)服务方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独立为社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也可采取和其他服务机构合作的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全县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青田县政府购买“一键通”和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2、青田县享受政府购买“一键通”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登记花名册
3、青田县居家养老消费券使用流程
4、青田县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样本)
青田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1
青田县政府购买“一键通”和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户籍所在地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 住址 | |||||||||||
家庭主要成员和子女情况 | 姓名 | 称谓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备 注 | |||||
居住 类别 | □独居 □与子女同住 □与老伴同住 □与其他人同住 | ||||||||||
居家 养老 服务 补贴 类型
| □80岁以上低保老人 | (补助100元/月) | |||||||||
□80岁以上低保边缘老人 | (补助100元/月) | ||||||||||
□8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年人 | (补助50元/月) | ||||||||||
是否申请“一键通”应急呼叫服务 | □是 □否 | ||||||||||
村(社区居委会)初审意见 | 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 ||||||||||
年 月 日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
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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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青田县居家养老消费券使用流程
附件4
青田县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样本)
时间 | 服务内容 | 金额 | 补贴对象 签名 | 服务 机构 |
合计 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