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丽水市商务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家电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青经商〔2024〕45号),经各参与活动商户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我局核定了第一期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金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至青田县经济商务局商贸科,电话:0578-6091670;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77号。
附件:2024年青田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第一期)补明细表.xlsx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