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技校:
现将《青田县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周转池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周转池试行办法
为加强全县教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5号)等文件精神,提高教师编制、岗位等使用效益,科学设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合我县实际,建立青田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面简称为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周转池,特制定试行办法。
一、高级教师岗位周转池指标
(一)根据当年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和各学段岗位结构比例,采用去尾法核定各学校高级教师岗位数,集中全县教育系统余额作为高级教师岗位周转池指标。
(二)在不影响学校教师高级岗位晋升的前提下,从县域高中学校统筹提取10个岗位指标纳入高级教师岗位周转池。
二、指标投放
县教育局设立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使用和存量情况,负责制定年度使用计划,使用计划于当年度9月底前下发;组织专家评委对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的申请开展考核量化,确定拟使用岗位和拟聘人员。
三、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申报条件
坚持总量控制、保障重点、动态调整、实绩为先,实行“竞争择优、人岗相适、靶向投放、统筹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申报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的学校须在三年内消化超聘的高级教师岗位职数。
(二)学校推荐使用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的教师,须符合高级教师评聘条件,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因素,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市学科(德育)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骨干教师或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得到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
2.组织选派交流的学校领导;
3.经认定可申请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程序
(一)学校推荐。学校负责推荐符合高级教师评聘条件的教师,并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将《青田县中小学校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指标使用申请表》送交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二)教育局考核。县教育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价考核,择优确定拟使用岗位和拟聘人员;
(三)公示。县教育局对拟使用岗位和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经批准同意的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当年度内有效。所在学校及时按规定完成岗位聘用并保留其原聘岗位,聘期统一为3年。
(二)聘期内出现自然减员、调出、转岗等情形时,核销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
(三)使用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指标的教师,从第二个聘期开始,或晋升岗位等级的,应重新参加所在学校当年度岗位竞聘。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青田县中小学校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指标使用申请表
附件
青田县中小学校周转池高级教师岗位指标使用申请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 | |||||||||||
编制数 | 高级岗位设置数 | 高级岗位 现聘人数 | |||||||||
拟 聘用人员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最高 | 毕业 | 近三年考核情况 | ||||
原聘岗位类别 | 原聘岗位名称 | 原聘岗位时间 | 原聘岗位等级 | ||||||||
主要 |
(可另附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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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 年 月 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
青教〔2024〕40号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田县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周转池试行办法》的通知.wps
青教〔2024〕40号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田县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周转池试行办法》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