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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转发《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清单予以公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参照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和裁量基准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和裁量基准文件动态调整。
附件:1.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40709更新).xls
2.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pdf
3.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pdf
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 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