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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嘉丽隆)
索引号: 744105577/2024-132058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7-08 10:26:54

2024年7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嘉丽隆)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嘉丽隆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50吨包装材料、200万平方米汽车内饰新材料建设项目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船寮镇赤岩工业区13号1幢

 

浙江嘉丽隆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8596.03m2,建筑面积16850.52m2,总投资13000万元,建成后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550吨包装材料和200万平方米汽车内饰新材料,生产工艺为印刷、复合、熟化、分切、喷漆、热转印等。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印刷废气、熟化、复合废气经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塔+水雾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构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消防设备。4、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78日至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通讯地址: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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