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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宫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清一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3793/2024-132229 发布机构: 仁宫乡 发布时间: 2024-07-16 10:22:22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三清一促”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纪发〔2024〕10 号)《关于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三清一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青农〔2024〕62 号)文件要求,按照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部署,2024 年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村级债务清算、村级工程清查、村级合同清理、促进强村公司规范化运行”专项行动要求,为更好的开展三清一促工作,整治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查处典型案件、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建章立制、提升治理效能我乡成立“三清一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名称、成员构成、职能职责规定如下:

      长:     朱群松

    副组长:张恋乐 麻益晓 陈锡伟 张薇毅 饶川明 程施施       叶高明 林飞云

      员:陈昭昱 蒋周美    周成龙    刘宙宇  陈国民 徐泽龙 季雯婕 潘俊霖         徐安娜 严加贝 张贤晟以及各村干部。

    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和协调。领导小组各副组长牵头开展各自联系村“三清一促”自查工作,以及后续问题交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推进。

纪委:牵头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监督推动相关行政村及强村公司责任落实,提供巡察及信访相关问题至相关领导小组副组长,对问题整改提出“四种形态”处置意见。

乡三资办:统筹安排好“三清一促”工作进度,编制各村自查工作时间方案,汇总各村相关问题及整改方案,及时上报进度报表。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及时总结提炼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各行政村:配合乡领导小组做好“三清一促”自查及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青田县仁宫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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