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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撤销2个居民委员会、调整2个村民委员会辖区范围的请示》(仁政〔2024〕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撤销第二居居民委员会,原辖区范围并入仁庄村村民委员会辖区,调整后新村村名为仁庄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为仁庄村党群服务中心;
2.撤销第三居居民委员会,原辖区范围并入新彭村村民委员会辖区,调整后新村村名为新彭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为新彭村党群服务中心。
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后续工作。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