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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942/2024-131730 发布机构: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6-28 1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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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骏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7号建议《关于推进县内老旧小区外墙砖脱落修缮改造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外墙脱落整治情况

近年来,我县曾组织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等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房屋外墙脱落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鹤城街道存有128幢1372.53㎡,瓯南街道15幢367㎡,油竹街道无外墙脱落现象。外墙脱落严重的房屋主要分布在鹤城街道新大街至塔山下,房屋建于2000年前后,多为多孔板结构和瓷砖外立面,且水泥砂浆质量不好,容易造成瓷砖脱落。2022年文明县城创建期间,鹤城街道和瓯南街道曾组织施工人员对辖区内外立面脱落进行专项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外立面脱落整治责任主体及整治难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外立面为房屋公共部位,房屋所有权人为外立面脱落整治责任主体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则提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则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整治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业主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认为脱落后果不严重,而且还不是必然的;二是业主意见难统一,认为其他楼层的脱落与自己无关,而不愿履行自身义务。

三、整治思路及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业主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意识。及时组织整治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二)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业主自主整治。属地街道及社区应协调统一业主意见,及时开展外立面脱落整治,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加强执法监管,督促业主整改。综合执法局加强外立面脱落的执法监管,及时督促业主整改,拒不整改的则立案处罚。

(四)探索老旧小区“自主更新”和“以旧换新”模式,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城市更新。

)探索业主自愿、属地组织、以奖代补”的整治模式,以政府奖励激发业主积极性,引导组织业主开展自主整治。

感谢您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章后海

联系电话:13587172999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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